【韶宾悟道】| 宋卫国律师:《道德经直解》探解千古之谜(节选44)

浏览:1114次发布时间:2018-08-10

作者介绍:

宋卫国,字韶宾,号法缘斋主人、易翁山人。祖籍山东莱阳,1953年12月生于广东韶关。作者顺时势变迁,“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先后从事过工、农、兵、学、商之职。199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常务副主任。


个人兴趣爱好广泛,尤对中国古老的优秀传统文化情有独钟。怎奈其天性愚钝多学少成,耳顺之年略有所得,故,效法“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兴人已愈多”,特将所做《道德经直解》奉献于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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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通过“坐进此道”和“贵食母”,充分感受到了“不言之教,无为之益”。他像之前的“古之善为道者”们一样,做到了“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开篇第一章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在伟大的实践中,证悟了宇宙自然的真谛,那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在以上的“道论”中已经说明,“道”就是他用来“名”宇宙自然的。因此,天地万物法道,实际就是法自然。而天地万物法自然,实际就是拥有了“德”。天地有德,不自利其生才会“天长地久”;万物有德,“载营魄抱一”“负阴而抱阳”才能生生不息。人,作为万物之灵长,有思想有意识,更应自觉地“法道”“法自然”。具体地说,就是“性命双修”、内外兼修。


老子在“道论”部分,重点讲的实际就是人如何修内在的“性”,也就是去除“不善”而“积德”。那么在“德论”部分,自然要重点讲人如何修外在的“命”,即在社会活动中如何自觉做到“惟道是从”。


下篇德论直鮮道和德“同出而异名”。“道论”虽是明“道”,然而“道”明,“德”才能随之而立“德论”虽是论德,贵德方能尊道。


(三十八)“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長(zhdng)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chdng)而不宰。是謂“玄德”。


释译:天下万物皆生于“道”,养于“德”,形体于“物”,成长于“势”。因此,天下万物没有不遵从“道”并崇尚“德”的。“道”的至尊,“德”的高贵,体现在不需要命令万物就能永恒自然地运作。所以,“道”生它,“德”养它;长它,育它;庇护它,损弃它;供养它,翻复它。“道”生成万物却不据有,为万物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不自负,长久生养万物却不主宰。这就是所说的微妙深奥的“德”。


讲解:老子在“道论”中,实际早已阐明了什么是“德”的含义,即“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既然“玄德”是道之德,老子在“德论”的开始,重复“玄德”的概念,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强调“德论”的总纲。


老子不是就“德”而论“德”,更不是直接用“德”进行说教,而是讲天地万物对“道”的态度,通过天地万物对“道”的态度来说明什么是“德”。老子说,天下万物是由道、德、物、势生成,所以,万物不需要“道”的命令,就能永恒地按“道”去运作,这就是天地万物之“德”,而这种“德”取决于“道”的“玄德”。这是为什么呢?


(三十九)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故從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樂得之;同于德者,德亦樂得之;同于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释译:很少说到自然。之所以狂风刮不了一整天就止息,暴雨下不了一整日就停止,是谁在对这起作用呢?是天和地。天地尚且不能长久,更何况是人呢?因此,从事于道的,道相同;从事于德的,德相同;从事于失的,失相同。道相同的,道也喜欢接纳他们;德相同的,德也喜欢接纳他们;失相同的,失也喜欢接纳他们。现在诚信不足了,就有不相信这些的了。


讲解:老子说,为什么天地万物没有“道”的命令,而能自觉地跟从“道”来运作呢?是出于自然。什么是“自然”?老子说,“同”就是自然的因为,道为体,德为用;道,是德内在之本,德,是道的外在表现。德与道“玄同”,所以,才能“惟道是从”。同理,天地万物只有与“玄德”“同”,才能与“玄德”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心同德;才能像“玄德”那样具有“自然”的根本属性,无需命令就能自动按“道”的要求去运作。无论“同于道”而得道,“同于德”而有德,还是“同于失”有危害,都是“同”,即“自然”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天有天之道,圣人有圣人之道,他们都“从事于道”,因为他们的“道”相同,所以,才称得上是“天之道”“圣人之道”。天下万物皆听从于“道”,故天下万物之道也相同。但是世间也有失者,“失者,同于失”,而不同于道,也不同于德,因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之说,其理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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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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