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长期以来传统宏观金融政策的影响,民间融资已成为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民间融资的非正式性和自发性,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社会监督,需要避免容易产生的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主要罪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增信,指的是一种信用增进措施,比如说企业如果想减少融资成本,在贷款前,可以选择增信,因为贷款前银行会对企业进行评级,根据不同的评级水平,决定不同的贷款利息,引入优质企业或担保公司之后,为自己的贷款担保,增加企业的信用等级,以达到降低利息的目的。
通过增信,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可以得到融资,债券投资者也获得多重保障。增信的手段多样,其中第三方担保、抵质押担保、保险、信托、信用准备金等最为常见。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为了获得贷款或降低融资成本,往往需要引入优质企业或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以增加信用等级,这也是一种增信手段。所谓“地方AMC债权远期收购函”即指在商业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业务链条中加入地方AMC(资产管理公司),在信贷金融机构放贷前,地方AMC向商业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出具以债权远期收购为核心内容的函件。在《债权远期收购函》中,地方AMC会向信贷金融机构承诺:在日后满足特定条件时,地方AMC将收购信贷金融机构对于债务人的不良贷款债权,并自行进行后续处置,以分散信贷金融风险。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委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按委托人指定要求所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特约信托存款,贷款的对象、数量和用途均由委托人决定,信托机构只负责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监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计收利息等事项,不负盈亏责任。信托机构只按契约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符合以下任一特征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二、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企业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目的往往在于获得他人资金的使用权,供自己投资或者发放贷款,主观上具有返还的意图,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企业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那么就会引发集资诈骗罪的法律风险。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或可能完成的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及修订项目协议、协助办理相关风控措施的登记手续等,通过全面、客观的法律尽职调查,从政策、法律层面及现实操作层面提示融资风险或分析可行性,提供合法化建议,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以规避客户项目法律风险,实现客户项目融资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