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浏览:871次发布时间:2019-09-18


 


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内容简介


《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博大精深,思辨深邃,凝聚了著名史学家陈百麓先生数十年心血。本书不仅考察了近代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变革,而且考察了城乡基层组织的演变,以及不平等条约激起的社会变化;不仅研究了中国近代社会变化的内部因素,而且寻找出外部冲击引起的社会习尚的改变;不仅论述了政治思想、哲学、文学等方面的变革,而且分析了欧风美雨影响下的社会心态的变化。全书充满激情而又思辨的论述、勾画出中国近代社会百年的新陈代谢和急遽变革。


本书是陈旭麓著的一本关于中国近代史的经典著作,本书是1992年7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本书是陈老的未完之作,这不得不成为史学界的一种遗憾,本书的出版是又其朋友冯契整理之后出版的,以完成陈老的遗愿。
本书分为二十章,前十九章是从近代史的开端讲起,其实中国以往的时期分界已备受质疑,在徐中约得《中国近代史》中就提出了不同的分法,即从清朝夺取全国政权之后开始讲起。正如新中国从近代的苦难中诞生,中国之所以由此桎梏的原因也是在苦难中诞生的。

陈老在第一章:《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主要通过对社会组织的描述来说明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年所产生的制度在成功走过了几千年后,走向了末路。陈老通过行政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结构、官僚体系和传统思想上阐述了这一观点。


第二章《东方与西方》主要阐述了东西方的差异,并强调:“(中国)以保守的对策对付(西方)进取的政策,这种中西之间的态势就是鸦片战争一系列变化的基础和原因。”还说:“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它同外国和外部地区的交通发达程度是成比例的。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所处的被动局面,不是开始于鸦片战争,而是从郑和航海以来已见端倪了。”可以看出,陈老的观点是在说明中国明清之时就已经在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古帝国中孕育了衰亡的种子。


第三章《由盛转衰的清王朝》讲的是清朝中期以后,由于人口的膨胀造成土地的压力,产生移民和游民并由这些人组成的会党,这一在宗族和行会之外的又一大社会组织。但是这一切的“前奏”都不可能使清政府自觉地向现代化走,正如陈老说的中国的社会的新陈代谢的“(近代化)不是中华民族选择的结果,而是外国影响造成的。于是而有种种变态。这一点是决定以后100多年中国命运的主要东西,它影响了近代百年社会新陈代谢”。至此,陈老的观点已经被概括地阐述出来,就是说中国近代社会是在外部的压力下进行的以新陈代谢为特点和动力的社会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是扭曲的,变态的。


第四章到第十九章,便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将每个时期的特点将出来,陈老的观察入微,阐释深刻而准确,主要是从各个角度来说明各个方面的新陈代谢。


第四章讲的是鸦片战争的剧烈影响是正在形成“条约制度”,从而产生了一系列变化,主要的有自然经济解体,同时还有买办阶级和基督教民的产生;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近代平等思想通过西方强加于我清政府的外交平等观念而产生,这正是一种新陈代谢,即此时开始了“一个变态的社会,造成了事物的多种质态,多重外观”的发展。


第五章讲太平天国这一中国农民运动的最高峰,陈老敏锐的觉察到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的教义来源体现了东西宗教观念的融合,并有着新陈代谢般的教义创造。并揭示出洪秀全的失败是历史选择传统而非理想的结果。


第六章到第八章是讲第二次鸦片战争到洋务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才真正的使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惊醒,从而要求“师夷长技以制夷”。产生了各种思潮,主要有海防思想,洋务思想,维新思想和革命思想。而这一时期便是由提倡海防思想发展到洋务思想。同时陈老指出洋务派的运动要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是最后却是在封建制度的机体上打出了裂痕,促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第九章和第十章是讲中国甲午战败之后的巨大震撼引发了维新思潮的高涨,要求进一步行“洋务”,使这种运动做到“除旧布新”。但是沉重的传统惰性一直是近代化的阻力。


第十一章和十二章是讲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陈老说从此以后中国的民族抵抗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以慈禧为首的领导团体屈服于外国的武力下,但是中华民族的抵抗并没有结束,而是以更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革命的思潮。还有就是欧风美雨的影响它使中国社会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十三章讲清朝新政却是“以旧人而包办维新,以中古的人来推进近代的事业,是不会有希望的”。由于“换汤不换药”的新政使清政府的对立面越来越多,这是清政府自己为自己掘开了坟墓。
十四章到十八章讲的是“中等阶层”出身的革命派推翻清政府建立民国的事。在清政府推翻之后,深厚的传统惰性不仅使革命最终无法前进,还造成了军阀割据。同时由洋务派和维新派融合变化而成的保皇派和同样出现倒退变化的革命派都作出了站在自己立场的举动急速新陈代谢的近代化的中国社会正在凭借自身的历史走向进行着选择。


最后是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讲的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并作出的历史选择。
以上是对本书的基本介绍,本书的特点是使人们观察近代社会的思路有了变化,通过新陈代谢来描述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新陈代谢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历史发展。同西方近代化不同,中国近代化是在西方侵略中不断被迫进行的,它自身的旧与新(近代化)是明显的对立在一起的,并且表现出剧烈的变动与革新,这才是中国近代时期的社会动因和表象。而西方的近代化是自身发展出来的,是如同中国古代的封建制一样自然发展起来的,其新旧交替便不会如同中国近代般剧烈且明显。


陈老的新陈代谢的近代史观察角度是有创建的,他使我们有了进一步了解近代社会的方法。由于本书是厚积薄发的著作,只有深入阅读才能有更多的收获,提高自己的史学水平。因此,我推荐大学生阅读此书,不仅可以以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中国近代史,而且可以起到深入了解史学界不同观点以树立自己的学术体系。


对于我来说,中国近代社会的巨变,确实是外国侵略者为了海外市场而侵略清政府,清政府予以被迫应对造成的。但是,我们纵观历史,中国社会自古就是这样“保存”自己的,如夏、商的灭亡都是由于外族(商、周)的入侵而亡,但是政权虽亡文化还在,后者对前者批判继承了中华文明的精华,秦统一六国同样是融合了夷狄之后在多民族的文化下强大起来完成统一的。同样五胡乱华后有隋唐盛世,五代十国加上辽金西夏北南宋的融合后,再加上一半的蒙元文化[1]才有了明和清朝前期的繁盛。同样,在近代,原先应为我们驱赶匈奴而造成的罗马灭亡西欧民族大融合文化大包容之后崛起的全新西欧在演进出资本主义制度之后,反过来侵略东方,真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在这种侵略下,中华民族同样再次发挥包容性,接受西方文化(包括器物、制度和思想等),虽然传统阻碍,但是任何历史事物的发展都是如此,只是看阻力和推力的力量对比罢了。
如果没有西方的入侵,如果没有历史上不断地民族融合,中华文明就没有新鲜血液可以输入,就会如“不动的腐水”长久不了的,可以说是不断地融合使中华民族延续,各个古文明只有中华文明发展至今,其他文明却中断了,也正是“融合”,不是彻底的毁灭。
可以说中国元典时代的包容思想救了中华文明。而放到近代可以说,外国的入侵救了中华文明,使我们能更好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精彩摘抄

小农经济总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农民为基本的生产单位,这种生产单位同时又是自我消费单位;周而复始的简单再生产;以家庭手工业附属于农业。三者构成了自然经济的内涵和本色,这就是支撑整个社会的基本经济构造。显然,它的稳定性就存在于它的保守性之中。

钱穆说:布衣可以为公卿,公卿亦可以为布衣。后一句话其实并不可信。官僚政治取代了世卿世禄制度,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又保留了后者的一部分变形物。布衣一旦做了公卿,不但握有政治权力,而且具备特殊身份和地位。尽管政治权力已经不能世袭了,但身份地位却往往可以成为一种“世泽”而传诸儿孙。于是而有地方上的豪绅和望族。

在中国,个人是被家族淹没的。即使参加造反,例如太平天国起义时,也是一族一族而来的。当然,这是非常极端的例子。在更多的情况下,家法是与国法相通的,罪人同时也是逆子。

夷务成为一个重要内容,是经世之学在近代演变的特点,是近代经世之学与传统经世之学的不同之处。这种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夷务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同中国的前途连在一起了;另一方面,又反映了中国对西方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而两者都是以鸦片战争为起点的,不抓住经世之学的近代特点,就会流于泛泛而谈。

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期太平天国同满清政权的对抗,实际上是太平军与湘(淮)军的对抗,是洪秀全与曾国藩的对抗。两者对比,洪秀全似乎更具有理想主义色彩,但他的理想在现世中只是一种异端。曾国藩则更懂得中国社会,并因此而能够代表传统的中国社会。前者用理想汇聚社会力量,后者用传统汇聚社会力量。

咸丰是一个年轻的皇帝,但他的反应却体现了古老社会对付夷狄的本能。他在上谕中布置的对策是:据理开导,以“绝其觊觎之心”,“逐层指驳,以杜其无厌之求”。同时重申了只准常驻广州的钦差大臣一人办理夷务的天朝体制。他称这种意思为“羁縻”。但羁縻本身又包含着自相矛盾的两面:“该夷狡诈成性,遇事生风,固不可过于峻拒,激成事端,亦岂可一味通融,授之以柄?”在这里,害怕冲突的心理和抵拒西人的愿望同样明显。..

上述由表及里,有具体到抽象的汲取西学的过程,是在“中体西用”的宗旨下起步的,而其本身又徐徐地冲击着“中体西用”额宗旨。因为西学是新学,中学是旧学,“中体”和“西用”不会互不侵犯。“用”在“体”中会发酵,势必不断促进事物的新陈代谢。

顽固派对洋务派的憎恶,有的时候真有点切齿腐心的味道。但是,复杂的问题在于,守卫祖宗之法是常常同民族主义,同爱国之情连在一起的。不合理的东西被合理的东西掩盖着,于是而能成为清议,成为“公论”。顽固的人们借助于神圣的东西而居优势,迫使改革者回到老路上去。近代百年都是如此。直到如今还是如此。特别是当所谓“爱国之情”被抗拒改革的当权者利用的时候,就更成了颠倒黑白的利器。

买办作为一种职业名称并非始于近代。但随着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这一名词渐成为Comprador(康白度)的译名,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最初,他们多是供应宫廷用品的采买商人。到了十三行时期,则一变而成为公行制度的一部分,开始同夷商发生关系。在十三行制度下,买办须经官许之后才可充任,这就使他们在各种本职之外,还与行商一样,带上某种监察外人的色彩。显然,与过去相比,他们的社会作用已有不同。买办是最接近洋商的中..

“习拳者持咒而面东南方,三诵而三揖,即昏绝于地。顷之手足伸屈,口作长歔,一跃而兴,舞蹈不已。”其咒文有:“天灵灵,地灵灵,奉请祖师来显灵,一请唐僧猪八戒,二请沙僧孙悟空,三请二郎来显灵,四请马超黄汉升,五请济颠我佛祖,六请江湖柳树精,七请飞标黄三太,八请前朝冷如冰,九请华佗来治病,十请托塔天王金吒、木吒、哪吒三太子,率领天上十万神兵。”红灯照则“皆处女为之,亦安炉奉香。每出行,数十为群,左手执帕右执扇,皆红色,拦街舞蹈,若跑秧歌状。前后以黄衣力士护卫,遇行人必使面壁长跪,俟其过尽乃行。其附体之神,则有樊梨花、穆桂英、张桂兰、刘金定等类,亦摭自说部。”

庚子年间流传的一件揭帖,把怒恨“贼子通洋保国会,不久落头归阴城”列为“上帝今有七怒”之一,表达了拳民对新党的憎恶。从这种憎恶中产生的“一龙二虎三百羊”之说,虽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备受反封建的美称,但其实是“义和团既藉仇教为名,指光绪帝为教主,盖指戊戌变法,效法外洋,为帝之大罪也”。与光绪帝并列的李鸿章,奕劻,康有为,尽管品类不一,但却多是用夷变夏的人物。据《庚辛记事》:“奕劻见时事不可,面奏太后,请力行新政。太后曰‘吾自有我家法度,何必多言!’奕劻默然而罢。”而留学生秦力山“只身至天津,求见拳党大师兄”,使改扶清灭洋标帜为革命排满,结果,“拳党斥力山为二毛子,命牵之出”。义和团因反洋人、反洋教而旁及洋务派、改良派和革命排满者,一概视为异类。保定地区的拳民更推而广之,“又恨南人刺骨,意为南人在该处者均受役于洋人,以及电报局、铁路车站等处与洋人声气相通,故亦欲害之,呼南人曰‘二毛子’,南人遂被害,逃出者无几”。南人之可恶,在南人近洋。

“艰难百战谁分谤,一夜寒星落大营。”淮军宿将聂士成被义和团目为“二毛子”,并被守旧士人称为“专攻义民以护洋人”者。但他指挥的军队与八国联军数度恶战,“西人谓自与中国交兵以来,从未遇此勇悍之军”。当联军逼近天津的时候,他因忿恨义和团“四处焚掠”,“倡灭洋以酿祸启衅”而屠戮团民,“击杀千余人”。团民则“忿恨,乃乘其与洋兵苦战时,拥其家属眷口而去”。在深重的外患面前出现这种局面,深刻地说明了庚子年间中国社会矛盾的重重交错。但是,在深重的外患面前,聂士成又以免胄赴敌,“腹裂肠出而死”的结局,与百千死于联军炮火的义和团团民表现了同样壮烈的民族精神。他生前,一班京官正以“西沽炮台士成得八十万金,卖与敌人”的罪名诬劾之。他死后,“朝旨并不优恤,惟责以调度掣肘,伤身误国,死不足惜而已”。

一个西方外交官在护国军起事后评论说:中国人是宿命论者。原先在他们看来使袁世凯拥有皇帝权力的帝制运动是不可抗拒的,因此许多人都压制住内心的怀疑和恐惧,但是当一个公开反对袁世凯的运动发动起来的时候,他们又纷纷聚集到新的旗帜下,各地都出现了持不同政见的人。有意思。不是不发,只是势未成而已。  

戊戌维新以前,中西文化绾接于“中体西用”这一命题之中。戊戌维新以后,一面是“用”的膨胀突破“体”的界限而日见其困窘;一面是“中体”依旧存在于世人心目和议论里。20世纪初期,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中体西用”已经体无完肤,随之而出现了中西调和、折衷、融合的意识。

与中西调和相类似的另一种意识是附会中西。附会中西之说在上个世纪就已产生,如“西学中源”说,“泰西近古”说等等皆是。持这种说法者,终清代而不息,但有保守与维新之别,用心并不一致。保守者以此说为拒斥外来文化。唯新者则往往是迫于某种信息和规范的压力,惟恐刺伤披发左衽的民族隐痛,蹈“用夷变夏”之嫌,不得已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为西学在中国扎根创造条件。

他们不再热衷于讨论民主政治与君主政治的孰是孰非,而是转向探索民主社会在欧美为何可能,而在中国又为何屡屡失败。先是戊戌,紧接着是辛亥,这种悲剧的一再重演,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呢?于是他们的认识开始由制度层面锲入到文化心理层面,确信没有多数国民的民主觉悟,没有一种能赋予民主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心理基础,是不可能真正建立和组织起“西洋式的社会”、“西洋式的国家”的。陈独秀说: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国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政治,自觉居于主人的主动地位唯一根本支之条件。自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则应自进而建设政府,自立法度而自服从之,自定权利而自尊重之。倘立宪政治之主动地位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不独宪法为一纸空文,无永行厉行之保障,且宪法上之自由权利,人民将视为不足轻重之物,而不以生命拥护之;则立宪之精神已完全丧失矣。……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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