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翔周周讲 | 杨静部长:简读《公司法解释(四)》
浏览:665次发布时间:2018-08-11
舜翔周周讲新一期重磅来袭,本期是由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杨静部长为大家简读《公司法解释(四)》。从最高法着手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下称《解释》)至今,历时5年多时间。该解释于去年12月讨论后原则通过,最高院28日公布了全文,并宣布于今天起实施。
今天杨静部长带领爱学奋进的舜翔律师共同学习《解释》的27条规定,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