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翔法律速递 | 新政策下医药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
浏览:617次发布时间:2018-08-13
药品,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是救死扶伤、促进人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产品,同时,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都占据时代发展的前言,发展的同时就会存在问题及风险,因此,如何规范医药行业也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
今年一月份国家版医药采购“两票制”正式出台,其核心是流通领域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的变化,且对流通领域商业挂靠走票行为的打击是空前的,对医药产业营销模式生态重构的影响是深远的,虽然没有在流通领域进行直接的整顿,但是,由于大部分药品的主要终端销售发生在公立医疗机构,因此,在药品采购源头上实施两票制,通过规范配送商,废黜过票商,约束制造商,进而重创招商代理制,达到重构流通生态新秩序的目的。因此,医药行业应如何适应新形势,以什么样的举措获得竞争优势、规避风险,实现快速增长,是每一个医药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一、“两票制”缩短了医药流通环节,且公立医院还是药品的主要市场,“低转高开”将是重大问题。通过“低转高开”将实现药企的销售额大幅度增长,那么同时纳税款额是否做到同步增加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要内容,一旦销售费用核算被查实为冲账套现,那么,逃税罪、虚开普通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律风险将在所难免,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药企判罚金,药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
二、药企中自然人代理商是快速维系市场的捷径。这样使得劳动用工风险首当其冲,依据我们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仅需要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还必须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等强制义务,且不以员工本人的声明放弃而豁免责任,最重要的是销售佣金作为收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两票制”空前打击医药行业挂靠走票现象。实行两票制后,为迅速获得巨大利益,被挂靠企业有可能违背契约,自行组织生产和销售,药品经营者毫无制约和抗衡的能力,这类批文挂靠和委托加工协议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同时被挂靠企业还可能因违反质量授权人制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限期禁止新产品申报工作。
历史上每一次成功的变革都是秩序的重新调整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在新政策的指导下,医药企业应提高法律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手段融入到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一方面要对现行的销售模式重新进行评估,对现存业务模式进行风险规避设计;另一方面要完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员工行为规范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防范系统,组织定期的人员培训,以合规运营为宗旨,经过一系列法律的、财务的、营销的安排,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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