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齐姣主任等7位律师入选山东律协第九届专委会

浏览:4459次发布时间:2019-03-15


近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舜翔所 7位律师入选第九届专委会,其中齐姣主任入选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直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李洪持律师入选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春峰律师入选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宏亮律师入选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苏红律师入选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学武律师入选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井远宁律师入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律师简介



齐姣主任,中共党员,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为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法律顾问、济南市市政府法律顾问、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济南大学客座教授、省国资委委派外部董事、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直属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副团长、山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六、七届委员、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2008年获得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当选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2011年获得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个人三等功。


执业期间为多家企业、公司、银行、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以及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全国首例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该案并入选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全程参与起草《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担任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省国资委、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省安全厅、山东齐鲁新航集团公司、鲁商置业股份公司、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丰集团有限公司、鲁能集团、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顾问单位合同的起草、规章制度的建立、商业谈判等。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有力保障。为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李洪持律师,2005年6月毕业于济南大学法学院,2005年7月进入山东省律师协会,长期从事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曾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主任、宣传信息部主任等职务。曾参与在济南中院一审、山东高院二审的薄某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的辅助性工作。现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副部长,山东省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成员,第八届山东省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2014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2015、2018年被评为舜翔大律师。


专业领域:金融、刑事辩护、公司、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仲裁等。




王春峰律师,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信访局信访听证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山东省司法厅接访团队负责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山东大学。曾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多年,后怀着对法律事业的崇高信仰,开始了律师职业生涯,尤其擅长办理刑事犯罪类辩护业务、经济类犯罪案件、死刑案件、诈骗、故意杀人、抢劫、合同纠纷、公司资产重组合并、执行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执业道德,秉承“诚信为本,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以追求社会正义为终极目标,为当事人、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张宏亮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民进山东省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理事会理事,济南市文化馆(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心)理事会理事。


对合同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较为深入的研究。熟悉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体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公司、企业并购、破产等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擅长办理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在承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均取得良好代理效果。


提出的《粮食法》修改建议为民进省委、省政协采纳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建议为民进中央采纳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受邀参加《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



苏红律师,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山东省律协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优秀女律师,优秀致公党员,山东经济广播《苏红律师谈情感》主讲嘉宾


苏红律师,法学学士,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专业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曾为山东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济南三鼎物资有限公司、山东三生医药有限公司、山东亘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鲁青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公司,银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办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诉讼与非诉案件。如下:


1、代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西支行与聊城东昌府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代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市开发总公司与被上诉人日照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3、代理山东省汶上县建筑公司与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4、代理山东阳谷某电缆厂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等众多典型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苏红律师执业以来一直本着执业为民、勤勉敬业的态度,以优质的服务实践与卓越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赞誉,并且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陈学武律师,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首届调解员。


担任山东省人大、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服务律师,获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优秀挂职律师称号。担任山东大尧置业有限公司、泰安荣宝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新龙山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力诺集团、日照阿掖山集团等十余家企业法律顾问;


为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系统多次提供重组业务律师尽职调查服务,为力诺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上市企业发债律师尽职调查服务。


担任济南市小清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济南市盛福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政府重点项目工程的土地运作与法务工作;代理过吉林贷款诈骗第一案、枣庄贪污第一案、东阿贪污第一案等有影响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人;


具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经济师、房地产经纪人等资格。 




井远宁律师,男,中共党员,山东省省直优秀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司法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特聘律师,山东舜翔律师集团知识产权部部长,执业多年以来通过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的累积与专业化进修学习提升,厚积薄发,严格执业操守、突显专业水准。前期跨领域多方面发展,现主要业务领域为商事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知识产权、证券基金。担任山东省国家安全厅、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部门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多年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和实操经验,全面剖析并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有效地保证了企业利益的保值、增值。


社会评价:井远宁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秉承勤勉、敬职、高效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法律和智慧、爱心和责任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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