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旭律师应山东电视台邀请做客直播间评析热点案件
浏览:970次发布时间:2019-01-22
1月5日,我所樊旭律师应山东电视台邀请,做客直播间,对近期的热点案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2018年11月11日,22岁的女大学生张某身揣一把10公分左右的水果刀准备乘坐北京地铁八号线,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当场发现、拦截,而该女子情绪激动,民警介入后,拒不服从民警的劝导,并踢打民警,目前该女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该起以及其他类似的袭警案件,樊旭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袭警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可能构成犯罪,从而受到刑事追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此,行为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 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程度较高,具体来说,例如所采用的暴力造成执法人员轻伤等情况,还会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从而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持刀乘坐地铁女子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犯罪,因无法全面了解卷宗材料,不便做出相应判断。但樊旭律师提醒大家,切不可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不满意的情形,应冷静面对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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