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与法院合作开启诉调对接新机制
浏览:761次发布时间:2018-08-11
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体系,提高诉调对接成效,山东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先后与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临沂市罗庄区法院积极沟通对接,成功推行律师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机制。对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疏导分流,在不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委托律师进行调解。
引入律师参与调解是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解决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要求,是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客观需要,是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应有之义,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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