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不可忽略的八大细节!
浏览:599次发布时间:2019-09-17
刘世琳 本文共计2150字,预计阅读6分钟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现代人的婚姻观念也有了相应的变化,离婚率不断地升高,在离婚方式的选择上主要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具有时间短,费用低,压力小的优势,但是缺点也显而易见,例如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书写不规范,隐藏风险多等,很容易导致诉讼的发生,耗费更多的精力。
因此,离婚协议的起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具备专业素质的当事人会忽略诸多细节,造成更大的麻烦,笔者在这里给出起草离婚协议的八点建议。
1
离婚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时间是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即使离婚协议书经过了公证也无法生效。公证的优点在于当离婚协议作为一项证据出示时,对法官来说会更具有参考价值,其它的意义并不大。
2
婚协议即使双方都已签字
也未必一定生效
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内容是否有效,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当事人最关注的问题。
但是很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A与B已经请律师拟好离婚协议,在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A突然反悔,要增加新的要求,B不同意,此时B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A履行离婚协议?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认为,离婚协议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关系。后两者往往需要婚姻关系的解除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条件不成就,协议也就自然不生效。
对于其中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在双方未经离婚登记之前可以反复更改,法律不会强制干涉,但是在离婚登记之后,法律对于双方约定事项予以确认,此时便不可随意更改。所以双方即使约定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强制认可权。
3
贷款房屋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中应详细阐述对不履行义务一方的惩罚措施例,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
离婚协议中往往约定好房产如何分割从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都会配合办理变更贷款合同,但是有的夫妻贷款期限较长或者每月还款金额较高,而变更后主贷人工资达不到还款金额的两倍,此时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另行采取担保措施,因此协议分割前要注意银行对此是否同意。
银行贷款变更手续需要双方都到场,只有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如一方不想出面,可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委托书需要公证。
另外一点如果房屋没有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也需要要求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虽重要,但其履行更为重要。所以离婚协议中应注明一方未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
4
银行存款的约定方式
很多离婚协议中会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就是节省墨水,坏处便是按此约定处理完毕后,对于有钱不报者十分有利,毕竟已经同意了“离婚时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从而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
为了使离婚财产分割透明化,防止财产漏分和隐匿,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家银行,哪一个账号。这样有两点好处,第一在离婚后若发现另一方有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第二在离婚后另一方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及时起诉,查询到存款的支取及去向情况。
5
如何描述给付金钱义务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只会约定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期限,例如“男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20万元”。这样的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这样写:“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计算罚息”。
6
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期限
抚养费的约定一般是约定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若是没有相应的约定,父母的抚养期限一般适用在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对抚养期限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之间的约定。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孩子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需要父母的资助,建议将抚养期限约定为大学毕业之日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支付,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
实践中很多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这种请求往往难以得到支持,因为其要求的条件比较严苛,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几点:(1)对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另一方同意(3)支付方式有支付能力(4)不损害他人权益。以上几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即只要支付方拒绝,法院很难支持。
7
易被忽视的探视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但是探视权往往容易被当事人忽视,没有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这样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8
户口迁出需注意
离婚后户口的迁移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女方户口离婚后仍在男方产权的房子中,若其拒不迁出,由此造成的麻烦很难被法院定义成侵权案件受理,而公安机关往往也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难以处理。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应约定:“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XX日内女方将户口迁出,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男方支付不便补偿 XX元,因此造成的男方转让房产价格受到影响的,女方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写成“违约金”因户口迁出带有人身性质,写成“不便补偿”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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