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翔法律速递 | 合租房相关法律及注意事项

浏览:1748次发布时间:2018-08-09

0.gif

0.gif

image.png

每年涌入大城市的入职者数以万计,居高不下的房价一直是年轻人外出打拼路上的绊脚石。租房,成为大多数“新城市人”的选择。对于囊中羞涩的年轻人而言,在单位附近与他人合租既省钱又便利,成为了毕业生、单身人士的首选。但是合租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第一、寻找房东要查验资质。


现在的合租房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房东自己按单间出租、二是房东将房屋整理出租给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按单间转租。对于第一种情况,租房者应该要求房东出示产权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对于第二种,不仅要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出租协议,也要查验中介机构的资质,避免黑中介、无证经营的机构欺骗租房者。


第二、长期租住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


《合同法》第215条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一次性租房半年以上,不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不因为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都不利。对于租房者来说,随时都有被赶出房屋的可能。对于出租方来说,也存在房客随时不租了的麻烦。所以长期租赁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现在有很多青年人租房时合同粗粗浏览,不仔细审查。产生了纠纷才发现合同约定的对己方不利,诉至法院严格依照合同解决,费时费力还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因此一定要对租赁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租房时麻烦,是为了以后的便捷。


第三、租房时一方承诺的所有问题,要书面体现在合同上。


近年来,在网络上搜索各大房屋中介机构,都能查到很多负面的评价。大多是承诺的家具、家电不兑现,约好的租金突然涨价等问题。这种情况房东和租客一般都是口头承诺,没有在合同中体现,发生纠纷时口头承诺都不承认,也没有其他证据,就会有一方吃了个“哑巴亏”。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要将口头约定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避免日后因此产生纠纷。


第四、对于公用设施、水电物业费用要有明确约定。


包不包物业费?暖气平摊还是按面积?水电怎么算?这都是合租房客面临的问题,房租包不包括物业水电费用一定要明确清楚,不然一点小钱也能成为纠纷的导火索。

对于不租住主卧的租客,阳台、厨房的使用也要明确,阳台是公用还是属于主卧租客自己用,都要明确清楚。可能房东承诺随便使用,但是主卧的租客要求额外付费,或是房东额外收费但是主卧租客大方允许随意使用,涉及到金钱的问题都要明确,都书面记载于租赁合同中,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第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赔偿条款。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能否转租、能否饲养宠物、能否男女合租、房租多久支付一次,诸多问题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对于房屋、家电维修责任由谁分担的问提更要列明,双方避免麻烦也避免不必要的支出。租房时也要明确单方毁约时候的违约责任,是扣除押金还是退还房费双倍赔偿押金,也全部书面明确。如果真的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可以做到有理有据。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整租还是合租,都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房子虽然是租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事前严谨,日后才能更愉快的相处、避免纠纷。


作者介绍

image.png

image.png

特别声明          

本公众号为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依据。

本文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640.webp.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