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式”抢章能否控制公司?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控制权

浏览:681次发布时间:2020-09-02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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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电子商务平台当当网称创始人李国庆率4人拿走了当当及多个下属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几十枚,公司随后宣布已经报警,相关公章作废。李国庆则表示已经接管公司,同时宣布4月24日已经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决议罢免了俞渝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在争夺当当的法律控制权。


公司经营中,常见因经营策略重大分歧、利益分配、关联交易等产生的各类冲突,由此产生股东知情权诉讼、公司变更登记之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公司证照印章返还诉讼、损害公司利益诉讼等。


笔者代理的众多公司股东纠纷诉讼中,在几方还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部分采用“以战促和”的诉讼策略,最终使股东回到谈判中来。股东冲突,终究损害的是公司的利益,而此次的印章被夺,只是股东控制权博弈的一个缩影。针对此次抢章事件的几点法律问题以及公司控制权问题,笔者简要陈述以下几点意见:


印章在经济行为中具有确认法律行为、识别主体身份、肯定代理权限的作用,当公司内部出现权力斗争,公司印章往往被认定为是权力制衡的重要“武器”。但只掌握公章仍然不等于直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凭借营业执照原件去挂失重刻公章,并可以点对点通知客户告知风险、采取相关诉讼等手段。因此,如果股东想要从法律上控制公司,除了公章之外,还需要掌握公司的营业执照,并通过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来管理。股东控制了公章、营业执照、法人,才算实际的法律控制。


而法定代表人一般都是由股东会通过决议形式产生,李国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效力值得商榷,公司也并未公布此次股东会会议细节。如果股东会决议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其也没有拥有公司印章使用权的权利。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对公司印章的盖章行为的效力认定,主要要审查使用人在盖章时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从而确定签章的相关文件的效力。这里的代表权即要看在盖章时的盖章人是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要看是否取得公司的合法委托,即按照“看人不看章”的裁判思路处理案件。所以李国庆“夺取”当当网公司公章等印鉴后,也不能必然控制公司。


在实务中,股东要想掌握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博弈:


1、股东会。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享有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等相关权力,资本多数决对公司实际控制起到重要作用。当然,控制股东会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做大股东,通过表决权与股权的设计、特殊表决规则设计(重大事项采取一票否决,一般事项采取多数决)等,也可以达到小股东相对控制股东会的目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较大事项的经营决策。在实务中,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占据董事会多个席位并匹配董事会规则的方式,来达到控制董事会的目的。


3、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但在公司治理层面都是被弱化的一个,但是当决策机制失灵、印章等无法控制时,监事会能作为代表提起相关诉讼。


4、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负责公司的运营与管理。在实务中,很多公司会约定公司印章、证照由办公室或者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公司相关合同没有总经理签字不得对外签发等,这在形式上就赋予了高级管理人员一定的控制权,并且在重多事项决策与实施中,高管人员起到重要作用,也是股东们必争的席位。


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当然代表公司的权利,因此争夺法定代表人对于实际控制权亦有重要的影响。


6、公司证照(营业执照、印章等)。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印章等一系列相关物件,均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的正常经营,都离不开这些公司证照,因此争夺公司证照虽然在法律上不能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但从商业角度来看,足以大大影响权力的博弈。


掌握公司控制权的途径有很多,而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并不必然控制公司,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决策形成实质性影响,实际支配公司行动。这次抢章事件也给股东敲响警钟,在组建公司及公司增资扩股等关键节点上应当深入思考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及如何进行恰当的权利制衡。这种权利制衡,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股东的关系,需要智慧巧妙的思考和成熟的法律设计。毕竟,平衡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成长和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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